美国修订大米及茶叶中草铵膦的残留限量
信息来源: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6-01-06 阅读:646次
2025年12月9日,美国向WTO提交G/SPS/N/USA/3540通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拟修订草铵膦(Glufosinate)在大米和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见下表)。
| 商品类别 | 最大残留限量值(MRL) |
| 大米,谷物(1) | 0.9 ppm |
| 大米,谷物(2) | 1.0 ppm |
| 大米,带壳(2) | 2.0 ppm |
| 茶,干燥(1) | 0.5 ppm |
| 茶,速溶(1) | 0.09 ppm |
| 茶,采摘茶叶(1) | 0.05 ppm |
| (1)截至2025年11月20日未在美国注册。 (2)此限量于2025年5月20日到期。 | |
此次修订提高了对“大米”进口的门槛,并撤销了“带壳大米”的残留限量,意味着“带壳大米”中草铵膦不得检出。修订后美国对干燥茶叶中草铵膦的限量要求与中国GB 2763-2021中规定的限量要求一致,均为0.5ppm;而目前欧盟对于干燥茶叶中草铵膦的残留限量要求为0.1ppm。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目前尚未对茶叶(干燥茶叶、速溶茶叶或采摘的新鲜叶子)中草铵膦制定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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