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拟制订预包装加工食品标签允许使用的营养和健康声明指南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6-01-12 阅读:547次
2025年12月17日,菲律宾食品药物管理局发布公告,拟制订预包装加工食品标签允许使用的营养和健康声明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于所有在菲律宾境内生产、使用、消费、分销、赞助和销售的本地生产和进口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乳制品补充剂、后续配方奶粉以及供婴幼儿食用的辅食。
(2)营养比较声称是指比较两种或多种食品营养水平或能量值的声称,可用“减少”“少于”“更少”“多于”等词语。营养成分声明指的是描述食品中某种营养素含量的营养声明。
(3)可接受的营养和健康声明相关要求,低能量的能量值< 40 kcal (170 kJ) /100 g(固体)或20 kcal (80 kJ)/100 ml(液体);无能量的能量值为4 kcal/100 ml(液体)。蛋白质有助于身体组织的生长和修复;蛋白质提供必需氨基酸,用于体内多种蛋白质的合成等。
(4)附件所列的营养和健康声明不适用于为婴幼儿食品(0-36个月)。所有标签声明都应有近期的产品分析证书(申请后12个月内),包括定量测定结果、官方或验证的参考方法、方法检测限以及来自ISO/IEC 17025认证实验室或原产国同等机构的认证。未纳入附录的可接受营养和健康声明清单物质应进行评估,并提供由菲律宾认可的卫生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出具或发布的科学证据。
该指南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15日。
[下一篇]泰国拟修订食品标签法规
相关资讯
-
无
粤ICP备17062322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10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