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修订食品标识标准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6-01-13 阅读:519次
2025年12月25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235080086号提案,拟修订食品标识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规定果汁和果汁饮料类产品中加入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外源糖时,标签上无需列出每种糖的具体名称,可以使用规定的合并名称(如砂糖类或糖类);
2.新增产品定义,如“调制豆乳”、“豆乳饮料”等,规定了产品中“大豆固形物”的含量要求(如豆乳≥8.0%,调制豆乳≥6.0%,豆乳饮料≥4.0%);
3.对于切割后包装的食品(如火腿、鱼糜),规定在名称后需用括号注明形状,如“切片”、“块状等;
4.规定需在食品标签上标示“无菌填充”“加压加热杀菌”“冷冻前加热”等加工工艺;
5.规定了对于方便面、于燥食品、风味调味料等,需标示其调理方法或使用方法(如“用热水冲泡”、“需加热后食用”“稀释X倍后饮用”);
6.规定除非有官方标准支持,否则禁止使用“特级”“上等”“标准”等具等级区分的词语,防止不正当竞争;
7.规定只有在与获奖产品完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才能标示获奖信息,且需同时标示获奖年份,防止误导等。
该修订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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