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启用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6-05-20 阅读:514次
由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开发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目前包括了水产品、乳制品、植物源性食品等产品信息。海关总署将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进行动态调整。进口目录以外的食品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以下相关产品的检疫准入管理有调整和变化:
1.对于水产品:一是对进口水产动物油脂、海洋植物产品(冰鲜、冷冻除外)、干制鱼鳔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二是对于同一品种已获准入的该品种的可食用部位(如内脏)均视同获得检疫准入;三是对于同一品种水产品,如冰鲜产品获得准入,其他非冰鲜类加工方式视同获得检疫准入;四是仅对“冰鲜”“冷冻”2种加工方式的水产品实施检疫准入管理,其他加工方式的水产品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2.对于冷冻水果产品、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谷物制粉(除小麦粉、黑麦粉外),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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