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3期)
2026年第95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和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6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26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虎门裕和兴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永胜食品厂生产的啤酒豆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点蹄·擂椒猪脚饭(广式烧腊·明珠店)(经营者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一天三餐餐饮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小榄镇冼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肠粉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陈记烧鹅仔·烧鸡(前山店)(经营者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邑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潮味粥铺(经营者为博罗县石湾镇朝味粥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现卤好吃鸡腿(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六)老鸭伯·雷州鸭仔饭(大石店)(经营者为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老鸭伯雷州鸭仔饭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1整只),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七)王牌烧鹅(南浦碧桂园店)(经营者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金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湛江白切鸡(半只),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东莞市虎门合茂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佳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瓜片味(膨化食品),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埔县新润发易购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南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台御酒(白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阳江阳西人民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果色添香食品厂生产的双喜榄(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润欢惠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全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甜乌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亮蓝、苋菜红及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清远市清城区涛古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榄(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普宁市流沙嘉焱百货商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广东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橄榄王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东莞超盛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惠州市艺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锅巴(香辣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平市长沙贸盛商行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滨酒厂生产的二曲酒(调香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三)中山市东凤镇源来旺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广东三友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河源霸王鞭(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佛山市顺德区兴万悦甄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聚仁堂保健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国公酒(低糖),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五)广州三盛友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韶关市好得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山薏米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承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万江港益食品厂生产的老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博罗县园洲镇云仓叁沣副食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隆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香麻花(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普宁市流沙盟隆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胜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中山市东凤镇承云饮食店使用的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中山市东凤镇朗焯食店使用的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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