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PHL/73/ADD.1
2005-08-08
2005-08-0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04年农业部第23号[MO]令,对马来西亚进口和过境的家养及野生禽、鸟类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孵雏鸡、卵及精液执行临时禁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08 如下信息: 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解除临时禁令 " 农业部[DA]签发的2005年第12号备忘录令(MO)解除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进口限制。原禁令是因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通过发布2004年DA MO第23号令执行。2005年DA MO第12号令于2005年7月18日生效。 加拿大农业部兽医局于2005年1月3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一份有关马来西亚已彻底根除了H5N1亚型禽流感的最终报告。根据菲律宾畜牧局(BAI)的评估,因进口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而感染的风险可以被忽视。 本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菲律宾国家SPS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632) 926 74369 Fax:(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菲律宾SPS国家咨询点
主任办公室
政策研究部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eudora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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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08 如下信息: 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解除临时禁令 " 农业部[DA]签发的2005年第12号备忘录令(MO)解除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进口限制。原禁令是因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通过发布2004年DA MO第23号令执行。2005年DA MO第12号令于2005年7月18日生效。 加拿大农业部兽医局于2005年1月3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一份有关马来西亚已彻底根除了H5N1亚型禽流感的最终报告。根据菲律宾畜牧局(BAI)的评估,因进口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而感染的风险可以被忽视。 本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菲律宾国家SPS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632) 926 74369 Fax:(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菲律宾SPS国家咨询点
主任办公室
政策研究部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eudora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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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08 如下信息: 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解除临时禁令 " 农业部[DA]签发的2005年第12号备忘录令(MO)解除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进口限制。原禁令是因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通过发布2004年DA MO第23号令执行。2005年DA MO第12号令于2005年7月18日生效。 加拿大农业部兽医局于2005年1月3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一份有关马来西亚已彻底根除了H5N1亚型禽流感的最终报告。根据菲律宾畜牧局(BAI)的评估,因进口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而感染的风险可以被忽视。 本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菲律宾国家SPS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632) 926 74369 Fax:(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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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04年农业部第23号[MO]令,对马来西亚进口和过境的家养及野生禽、鸟类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孵雏鸡、卵及精液执行临时禁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08 如下信息: 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解除临时禁令 " 农业部[DA]签发的2005年第12号备忘录令(MO)解除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进口限制。原禁令是因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通过发布2004年DA MO第23号令执行。2005年DA MO第12号令于2005年7月18日生效。 加拿大农业部兽医局于2005年1月3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一份有关马来西亚已彻底根除了H5N1亚型禽流感的最终报告。根据菲律宾畜牧局(BAI)的评估,因进口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而感染的风险可以被忽视。 本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菲律宾国家SPS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632) 926 74369 Fax:(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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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菲律宾SPS国家咨询点
主任办公室
政策研究部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eudora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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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菲律宾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8/8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04年农业部第23号[MO]令,对马来西亚进口和过境的家养及野生禽、鸟类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孵雏鸡、卵及精液执行临时禁令。 |
内容简述:
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08 如下信息:
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解除临时禁令 " 农业部[DA]签发的2005年第12号备忘录令(MO)解除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进口限制。原禁令是因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通过发布2004年DA MO第23号令执行。2005年DA MO第12号令于2005年7月18日生效。 加拿大农业部兽医局于2005年1月3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一份有关马来西亚已彻底根除了H5N1亚型禽流感的最终报告。根据菲律宾畜牧局(BAI)的评估,因进口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而感染的风险可以被忽视。 本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菲律宾国家SPS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632) 926 74369 Fax:(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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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SPS国家咨询点
主任办公室
政策研究部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eudora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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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菲律宾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5-08-08如下信息: |
应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5.08 如下信息: 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解除临时禁令 " 农业部[DA]签发的2005年第12号备忘录令(MO)解除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及其产品,包括家禽肉、一日龄雏鸡、蛋及精液的进口限制。原禁令是因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通过发布2004年DA MO第23号令执行。2005年DA MO第12号令于2005年7月18日生效。 加拿大农业部兽医局于2005年1月3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提交了一份有关马来西亚已彻底根除了H5N1亚型禽流感的最终报告。根据菲律宾畜牧局(BAI)的评估,因进口来自马来西亚的家禽及家禽产品而感染的风险可以被忽视。 本文件的全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 菲律宾国家SPS咨询点: Office of the Director Policy Research Servi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632) 926 74369 Fax:(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lycos.com"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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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办公室
政策研究部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3rd Floor, DA Building, Elliptical Road
Diliman, Quezon City, Philippines
Tel: (632) 926 7439
Fax: (632) 928 0590
E-mail: epad.polreser@eudora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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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PHL73Add1.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50808/GSPSNPHL73Add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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