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0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EU)——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的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具体要求的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及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草拟成员国批准引进联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和区域的部分地区的名单,证书要求及修订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及4个附件)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10 如下信息: 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的具体要求 第G/SPS/N/EU/140号文(2015年7月7日)通报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3月11日第(EU)2016/355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产品的具体要求的第854/2004号法规附件III (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OJ L67, 2016年3月12日, 22-28页]。 G/SPS/N/EU/140 (2015年7月7日)通报的第2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4月28日第(EU) 2016/759号法规 ——拟定成员国批准引进欧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家部分地区名单,规定证书要求。修改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67, 22016年5月14日, 13-6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 Commission(欧委会) DG Health and Food Safety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 D2-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 1049 Brussels Tel: +(32 2) 29 54263 Fax: +(32 2) 29 98090 E-mail: sps@ec.europa.eu
|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10 如下信息: 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的具体要求 第G/SPS/N/EU/140号文(2015年7月7日)通报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3月11日第(EU)2016/355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产品的具体要求的第854/2004号法规附件III (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OJ L67, 2016年3月12日, 22-28页]。 G/SPS/N/EU/140 (2015年7月7日)通报的第2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4月28日第(EU) 2016/759号法规 ——拟定成员国批准引进欧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家部分地区名单,规定证书要求。修改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67, 22016年5月14日, 13-6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 Commission(欧委会) DG Health and Food Safety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 D2-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 1049 Brussels Tel: +(32 2) 29 54263 Fax: +(32 2) 29 98090 E-mail: sps@ec.europa.eu
|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10 如下信息: 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的具体要求 第G/SPS/N/EU/140号文(2015年7月7日)通报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3月11日第(EU)2016/355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产品的具体要求的第854/2004号法规附件III (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OJ L67, 2016年3月12日, 22-28页]。 G/SPS/N/EU/140 (2015年7月7日)通报的第2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4月28日第(EU) 2016/759号法规 ——拟定成员国批准引进欧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家部分地区名单,规定证书要求。修改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67, 22016年5月14日, 13-6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EU)——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的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具体要求的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及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草拟成员国批准引进联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和区域的部分地区的名单,证书要求及修订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及4个附件)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10 如下信息: 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的具体要求 第G/SPS/N/EU/140号文(2015年7月7日)通报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3月11日第(EU)2016/355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产品的具体要求的第854/2004号法规附件III (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OJ L67, 2016年3月12日, 22-28页]。 G/SPS/N/EU/140 (2015年7月7日)通报的第2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4月28日第(EU) 2016/759号法规 ——拟定成员国批准引进欧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家部分地区名单,规定证书要求。修改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67, 22016年5月14日, 13-6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 Commission(欧委会) DG Health and Food Safety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 D2-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 1049 Brussels Tel: +(32 2) 29 54263 Fax: +(32 2) 29 98090 E-mail: sps@ec.europa.eu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6/6/10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委员会法规草案(EU)——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的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具体要求的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及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草拟成员国批准引进联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和区域的部分地区的名单,证书要求及修订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及4个附件)的: |
内容简述: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10 如下信息:
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的具体要求 第G/SPS/N/EU/140号文(2015年7月7日)通报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3月11日第(EU)2016/355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产品的具体要求的第854/2004号法规附件III (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OJ L67, 2016年3月12日, 22-28页]。 G/SPS/N/EU/140 (2015年7月7日)通报的第2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4月28日第(EU) 2016/759号法规 ——拟定成员国批准引进欧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家部分地区名单,规定证书要求。修改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67, 22016年5月14日, 13-6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 Commission(欧委会) DG Health and Food Safety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 D2-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 1049 Brussels Tel: +(32 2) 29 54263 Fax: +(32 2) 29 98090 E-mail: sps@ec.europa.eu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6-06-10如下信息: |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6-06-10 如下信息: 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的具体要求 第G/SPS/N/EU/140号文(2015年7月7日)通报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3月11日第(EU)2016/355号法规——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产品的具体要求的第854/2004号法规附件III (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 [OJ L67, 2016年3月12日, 22-28页]。 G/SPS/N/EU/140 (2015年7月7日)通报的第2提案现已批准为委员会2016年4月28日第(EU) 2016/759号法规 ——拟定成员国批准引进欧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家部分地区名单,规定证书要求。修改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欧洲经济区相关文本[OJ L 67, 22016年5月14日, 13-62页]。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uropean Commission(欧委会) DG Health and Food Safety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 Unit D2-Multilateral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 1049 Brussels Tel: +(32 2) 29 54263 Fax: +(32 2) 29 98090 E-mail: sps@ec.europa.eu
|
- G/SPS/N/EU/140/Add.2 委员会法规草案(EU)——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的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具体要求的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及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草拟成员国批准引进联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和区域的部分地区的名单,证书要求及修订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及4个附件)的:
- G/SPS/N/EU/140/Add.1 委员会法规草案(EU)——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的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具体要求的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及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草拟成员国批准引进联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和区域的部分地区的名单,证书要求及修订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及4个附件)的:
- G/SPS/N/EU/140 委员会法规草案(EU)——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供人消费的明胶、胶原质及高精炼动物源性产品具体要求的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及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草拟成员国批准引进联盟某些供人消费动物源产品的第三国、第三国和区域的部分地区的名单,证书要求及修订第(EC)2074/2005号法规及撤销第2003/812/EC号决定(及4个附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