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2-04 阅读:3998次
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公告》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其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此外,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下称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上述9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时,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传统方式通常指仅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等。作为食药物质时其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链接:
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
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2019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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