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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对我国出口肉类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0-04-14    阅读:1674次

2020年4月9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CH-193号公告,修订对我国出口肉类及肉制品的要求。本次修订的内容如下:

 家禽肉及其制品为2020年4月8日之后在南卡罗来纳州区域饲养、加工或屠宰,或根据家禽加工要求中参数(见下表)经过热处理加工。

产品

处理温度(℃)

时间(s

 

 

 家禽肉

60.0

507

65.0

42

70.0

3.5

73.9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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