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订对我国出口肉类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0-04-14 阅读:1674次
2020年4月9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CH-193号公告,修订对我国出口肉类及肉制品的要求。本次修订的内容如下:
家禽肉及其制品为2020年4月8日之后在南卡罗来纳州区域饲养、加工或屠宰,或根据家禽加工要求中参数(见下表)经过热处理加工。
产品 | 处理温度(℃) | 时间(s) |
家禽肉 | 60.0 | 507 |
65.0 | 42 | |
70.0 | 3.5 | |
73.9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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