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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成立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8-01-03    阅读:3090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2017年12月26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
  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党政机关、行业协会、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开展食品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开遴选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得到了社会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总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了集中审核,共遴选30名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候选人。经过社会公示,总局最终确定首批30名食品安全普法宣讲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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