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咪鲜胺在部分食品中的限量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6-08 阅读:915次
近日,欧盟发布法规(EU) 2019/1176,修订条例(EC) No 396/2005附件II和III中咪鲜胺(prochloraz)在块根蔬菜等多种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该法规自2020年9月4日起适用。部分修订限量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修订后限量(mg/kg) |
1 | 块根蔬菜,鳞茎类蔬菜,结果类蔬菜,芸苔蔬菜(芸苔根和芸苔幼叶作物除外)菠菜,菊苣,豆类蔬菜,蔬菜干,野生真菌,苔藓和地衣,豆类,花生,芝麻,南瓜子,猪肉,牛肉,羊肉,山羊肉,马肉,家禽肉 | 0.03 |
2 | 姜,姜黄,蜂蜜和其他养蜂产品 | 0.15 |
3 | 蛋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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