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产品强制性转基因标识规定正式生效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0-06-29 阅读:1468次
自2020年6月26日起,欧亚经济联盟产品强制性转基因标识规定过渡期正式结束,相关标识要求正式生效。 2018年12月20日,发布的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TR CU 022/2011《食品标签技术法规》修正案正式生效,设定过渡期至2020年6月25日。
该法规规定:自2020年6月26日起,使用转基因生物或通过转基因生物技术获得的食品其标签标示为:在欧亚经济联盟统一市场流通标识(EAC)旁,以同样的形状及大小标示“GMO”标志(食品中转基因成分超过终产品含量的0.9%)。
且该法规指出:若食品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转基因生物,且产品中转基因生物成分含量不超过0.9%(该类转基因成分被认为是偶然成分且通过技术无法消除),此类产品不被视作转基因食品,标签中无需标示GMO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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