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0-08-20 阅读:1268次
2020年7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0/1141实施决定,修订关于批准第三国根据理事会第96/23/EC号指令第29条提交的残留监测计划的第2011/163/EU号决定,修订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
该计划涉及86个国家12种动物产品,其中对来自中国的禽肉、水产品、禽蛋、兔肉和蜂蜜要求提供检测证明。该决定的附件取代了第2011/163/EU号决定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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