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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o.3)》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0-11-04    阅读:1235次

泰国政府公报11月2日刊登了公共卫生部第419号公告《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o.3)》。公告内容如下:

1、修订“第四类有害物质”的定义。

2、修订了食品中农药的残留标准及农药残留检测分析方法。

3、新增五类农药物质为“第四类有害物质”。

4、食品中不得检出毒死蜱和百草枯。

本公告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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