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o.3)》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0-11-04 阅读:1235次
泰国政府公报11月2日刊登了公共卫生部第419号公告《食品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o.3)》。公告内容如下:
1、修订“第四类有害物质”的定义。
2、修订了食品中农药的残留标准及农药残留检测分析方法。
3、新增五类农药物质为“第四类有害物质”。
4、食品中不得检出毒死蜱和百草枯。
本公告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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