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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三七和黄芪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0-12-08    阅读:1162次

        2020年12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0/1821号条例,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2015/2283,批准三七和黄芪提取物(extract from Panax notoginseng and Astragalus membranaceus )作为新型食品投放市场,并修订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7/2470附件涉及新型食品使用要求。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三七和黄芪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使用的部分限量要求见下表:

授权的新型食品

可作为新型食品使用的条件

其他特殊标签要求

指定食品类别

干眼虫藻的最高含量

三七和黄芪提取物

指令2002/46 / EC中针对一般成年人的食品补充剂,但孕妇食品补充剂除外 

35mg/d

食品标签上的新食品名称应为“三七和黄芪提取物”。 

含有三七和黄芪提取物的食品补充剂的标签应声明,这些食品补充剂不应由18岁以下的人群和孕妇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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