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俄罗斯和巴西的共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2-01 阅读:1537次
1、因从俄罗斯进口1批冻狭鳕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水产品生产企业COLLECTIVE FARM FISHERY BY V.I.LENIN(FISH PROCESSING FACTORY)(注册编号为CH-A93)的进口申报1周。
2、因从巴西1家鸡肉生产企业进口的1批冷冻带骨鸡全腿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西鸡肉生产企业SEARAALIMENTOSLTDA(注册编号为SIF3742)的进口申报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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