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发布批准天然矿泉水生产流通的卫生要求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2-23 阅读:706次
2021年2月19日,乌克兰经贸农业发展部发布了《关于天然矿泉水生产流通的卫生要求》的命令草案。
草案全文包括6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分类和定义、对水源地以及水原料的运输要求、产品加工工艺的一般规定及不同类型产品的特殊处理要求(如除气或加气)、标识标签和包装的特殊要求、产品感官品质和卫生指标的规定等。
该卫生要求适用于乌克兰本国生产流通或进口的天然矿泉水产品,命令草案自正式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开始实施,过渡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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