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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更新进口供人食用的鱼类的要求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3-02    阅读:591次

2021年2月26日,英国更新进口供人食用的鱼类的要求。主要更新内容为:

1. 进口到英国的鱼(不包括进入北爱尔兰的欧盟鱼),需要获得出口国/地区认可的捕鱼船注册和捕捞证,捕捞证需要列明船名、捕获物种、估计重量;

2. 对于已存储或加工的鱼类,还需要获得官方认可的加工、储存证明;

3. 英国港口卫生当局将检查进入英国的集装箱中的进口鱼类,来自英国以外的非欧盟/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2021年7月以后需要进入边境管制站接受检查,来自大不列颠至北爱尔兰的必须在北爱尔兰的制定入境口岸入境;

4. 集装箱运输的,海运的进口前72小时、铁路和航空进口前4小时、陆运进口前2小时向英国相关工口卫生当局提交捕获证书,加工说明或储存证明,需附健康证和原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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