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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拟修订电解质饮料的成分和标签要求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06-02    阅读:631次

2021年5月2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157-21号通知,就申请P103-修订订电解质饮料的成分和标签要求征求意见。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将电解质饮料中允许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从50克/升降低到20克/升;

2. 禁止对电解质饮料进行健康声明,包括自我证实的健康证明,但三个特定声明除外;

3. 限制碳水化合物、糖、能量、钙、纳、镁、钾和氯电解质饮料的营养成分声明;

4. 规范“电解质饮料”的名称,以便与其他类似饮料区分管理;

5.修改“电解质饮料”的定义,使之与成分修改一致,删除定义中对“碳水化合物”和“矿物质”的引用;

6.渗透压单位将被修改为“每公斤”。目前使用“每公斤”的标签声明单位要求将被保留。

该通知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7月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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