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卫生部对《食品和药品法规》对食品添加成分及类别进行补充修订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7-21 阅读:839次
2021年6月29日,加拿大卫生部通过WTO发布G/TBT/N/CAN/647号通报,公布了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规》修正案(食品添加)。由于原《食品和药品法规》没有包含允许在加拿大销售补充食品的条款,故加拿大卫生部自2012年以来发布了多个临时营销许可。目前,这些食品被暂时允许在加拿大市场上销售。
本次《食品和药品法规》修正案旨在为加拿大的食品添加建立一个监管框架。该框架将包括确定允许添加的成分及其使用条件、允许添加的食品类别以及标签和声明的要求等。此次修订主要对加拿大《食品和药品法规》的B部分和D部分进行了若干项修正。其中,在《食品和药品法规》的B部分,修改了“农业化学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并删除了“特殊食品”定义。新增了“添加食品”的定义,并通过获授权添加食物类别清单规定可添加额外成分的食品类别,产品中可使用添加成分的最大限值,产品标签上的强制性警告(如适用);以及特定添加成分的其他使用条件。同时,因部分食品风险高,或需按照《食品和药品法规》其他条款的规定管理,新确定的“添加食品”不包括以下食品类别:
——为特定公共卫生目的而浓缩的食物(预先包装的水除外);
——婴儿、1岁以上不满4岁的儿童、哺乳期妇女或孕妇可食用的食品;
——特殊膳食用途食品(无麸质食品除外);
——未经加工或加工很少的饲料;
——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
该修正案于2021年6月26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接受相关反馈意见至2021年8月25日。目前尚在加拿大市场上获得临时销售许可的产品将予以充分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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