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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新食品法典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化学产品中物质最大残留限量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7-26    阅读:1037次

       2021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向WTO提交了G/SPS/N/SUS/526号通报,通报了《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订提案。本提案旨在修改《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中部分农用和兽用化学物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主要涉及苄腺嘌呤、三氟嘧啶酰胺、苯嗪草酮、氟唑菌酰羟胺、砜吡草唑等化学残留物。拟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新增/修改删除
 允许残留物产品类别

最大残留限量(ppm)

产品类别

最大残留限量(ppm)

三氟咪啶酰胺(Fluazaindolizine)

除动物食品商品外的所有其他食品

0.1————
食用内脏(哺乳动物)*0.01
蛋类*0.01
果实蔬菜、葫芦0.2
果实蔬菜、除了瓜类0.2
高良姜、根状茎0.3
肉(哺乳动物)*0.01
牛奶*0.01
家禽的可食用内脏*0.01
禽肉*0.01
根茎类蔬菜0.3
苄腺嘌呤(Benzyladenine)除动物食品商品外的所有其他食品0.01开心果T*0.05
核桃T*0.005
苯嗪草酮(Metamitron)仁果类水果0.01苹果0.01
氟唑菌酰羥胺(Pydiflumetofen)哺乳动物的肉(含脂肪)0.02

可食用的内脏

(哺乳动物)

0.02
干豆0.4
肉(哺乳动物)*0.01

砜吡草唑

(Pyroxasulfone)

除动物食品商品外的

所有其他食品

0.01————
红花籽T*0.01

注:①T=temporary 表示暂时执行标准

      ②* 为该值分析定量的极限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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