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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对转基因食品条例(GMFO)进行修改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7-27    阅读:1113次

       2021年7月6日,瑞士联邦食品安全与兽医事务局通过WTO发布了G/SPS/N/CHE/77/Add.2号补遗通报,修改瑞士转基因食品法规(GMFO)附件3的部分内容,在未获得联邦食品安全和兽医局具体授权的情况下可在瑞士销售的转基因食品清单中添加了内切-1,4-β-木聚糖酶 (EC3.2.1.8) 和磷脂酶 A2 (EC3.1.1.41)。

       根据2019年8月瑞士联邦食品安全与兽医事务局发布的G/SPS/N/CHE/77号通报,所涉及的食品与实用物品条例(食品条例)(FSO)及FDHA转基因食品条例(GMFO)拟于2021年批准发布,并准许欧盟用于食品的经过检测的转基因生物在瑞士允许痕量为0.5% m/m。同时必须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避免非转基因生物与转基因生物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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