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修订《关于有机产品有机生产、流通和标识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8-10 阅读:750次
2021年7月20日,乌克兰通过WTO发布了G/TBT/N/UKR/197号通报,乌克兰议会2021年7月14日提交了《乌克兰法律“有关有机产品有机生产、流通和标识的基本原则与要求”的“暂行条文”第十一节修订》的法律草案, 修改后的要求于2021年7月15日起生效。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一节 过渡性条文 …… 2、只有在认证机构名册中存在的主体颁发的有效证书的情况下,经营主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18个月内,有权在自己的产品名称、商标中使用“有机产品”字样,以及“有机”、“生物动力”、“生物的”、“生态的”、“有机的”和任何带有前缀“生物”、“生态”的单音节词以及从这些词派生的词。
| 第十一节 过渡性条文 …… 2.确立: 1)到 2024年7月1日为止,商业实体只要能依据乌克兰本国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对有机产品的生产或流通进行认证,并有外国认证机颁布的有效证书。企业就可以将农产品作为有机产品销售,并在自己的产品名称和商标中使用“有机产品”字样,以及“有机”、“生物动力”、“生物”、“生态”、“有机”和任何单音节词以及从这些词中衍生出的带有前“生物”、“生态”的词。 2)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依照乌克兰《关于“国家支持乌克兰农业”的乌克兰法律》规定,认可这些商业实体作为合规的有机农产品生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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