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新加坡修订磷酸盐在冷冻鱼的允许使用水平值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11-08    阅读:826次

新加坡食品局近日发布咨询文件,拟修改磷酸盐(phosphates)在冷冻鱼(frozen glazed fish)上的允许使用最高水平值,具体如下:

1、修改前:允许使用最高水平值为10g/kg,表示为五氧化二磷(以磷表示时约为 4.4 g/kg),包括天然存在的磷;

     修改后:允许使用最高水平为2.2g/kg,表示为磷,但不包括天然存在的磷。

2、上述修改后的允许水平值是参照2019年国际食品法典最高使用水平制定的,但不适用于符合下列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且不能添加磷酸盐的冷冻鱼产品:

——CODEX STAN 191-1995  速冻生鱿鱼标准

——CODEX STAN 312-2013  供直接消费或再加工的鲜活、生鲜冷藏或冷冻鲍鱼标准

——CODEX STAN 36-1981  速冻去内脏和未去内脏鱼标准

——CODEX STAN 292-2008 活的和生鲜双壳类软体动物标准(Standard for Live and Raw Bivalve Molluscs)

      

  原文链接

 

 

 

 

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或“广东省WTO/TBT中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