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原产地法规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1-11-15 阅读:700次
2021年11月10日,欧盟发布(EU)2021/1934号法规,依据2013年10月9日公布的欧盟法规(EU) 952/2013第60条规定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对(EU)2015/2446进行修订。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其中,对(EU)2015/2446 修订的内容中与农食产品相关的部分内容包括:
——蔬菜产品只在那里种植和收获才能称为原产地;
——混合食品的原产地,按混合物重量计算,原产国原料占50%以上;水果或坚果汁(包括葡萄和椰子水)和蔬菜汁的混合物来源,未发酵无论是否含有添加的糖或其他物质,原产国原料占50%以上的干物质混合重量。同一来源的材料的重量应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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