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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柬埔寨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3-02-24    阅读:414次

公告〔2023〕16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有关柬埔寨输华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柬埔寨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柬埔寨输华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pdf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21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柬埔寨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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