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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拟修订供人类食用的对虾产品进口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06-08    阅读:1130次

2023年6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发布2023-A06号提案,拟修订供人类食用的对虾产品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所有进口的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

(2)所有进口的煮熟虾和虾产品必须冷冻,且在烹饪过程中达到65℃的最低核心温度

(3)进口澳大利亚的整只生(冻)对虾需经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定不含相关致病菌的国家或地区(具体致病菌种类见原文)。

该提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4日。

Animal Biosecurity Advice 2023-A06 Final report for the prawn review.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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