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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对虾和对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08-30    阅读:954次

202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发布动物生物安全建议(2023-A10,供人类食用的对虾和对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所有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

 (2)所有进口的煮熟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且在烹饪过程中达到65℃的最低核心温度;

 (3)进口澳大利亚的整只生(冻)对虾需经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定为不含相关致病菌的国家或地区。

该要求将于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届时将同步启用新版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健康证书。

动物生物安全建议(2023-A10)- 对虾和对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

健康证书模板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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