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供人类食用的对虾和对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08-30 阅读:954次
202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发布动物生物安全建议(2023-A10),供人类食用的对虾和对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所有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
(2)所有进口的煮熟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且在烹饪过程中达到65℃的最低核心温度;
(3)进口澳大利亚的整只生(冻)对虾需经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定为不含相关致病菌的国家或地区。
该要求将于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届时将同步启用新版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健康证书。
动物生物安全建议(2023-A10)- 对虾和对虾产品最终进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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