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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新的强制性过敏原标签申报提醒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09-06    阅读:980次

2023年8月31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IFN 12-23号通知,提醒食物进口商注意2024年2月25日生效的食物标签强制性过敏原声明的规定和管理要求的更改。主要内容如下:

(1)2021年2月25日,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SANZ)引入了新的强制性过敏原警告声明要求,此次修订是对过敏原申报要求进行规定:

    a)在食品标签上以特定的格式和位置标识;

    b)使用简单明了的英文术语(加粗)。

(2)2021年引入的新要求的过渡期将于2024年2月25日结束,所有在此日期之后的包装和贴标签的食品贴必须符合新要求。2025年2月25日之前包装和贴标签的食品可以在2年内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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