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号 | 16/2015 |
法规名称 | 澳门特别行政区 婴儿配方奶粉致病性微生物限量 |
法规名称(英文) | Limite de microrganismos patogénicos em fórmulas infantis para lactentes |
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五)项及第5/2013号法律《食品安全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经征询行政会的意见,制定本补充性行政法规。 本行政法规订定婴儿配方奶粉中致病性微生物的限量,以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核准《婴儿配方奶粉致病性微生物限量列表》,该列表载于为本行政法规组成部分的附件。本行政法规适用于婴儿配方奶粉于包装后直至啓封前的任何粉状终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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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filename":"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16_2015号行政法规.pdf","fileurl":"/upload/2023/note_attachfiles/405309/attachfiles/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16_2015号行政法规.pdf","truename":"罗滢","uploadtime":"2023-09-25 18:22:26","userid":"1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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