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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拟制订进口时需提交符合性声明的禽肉及其产品清单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12-08    阅读:908次

2023年11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发布0108874号提案,拟制订进口时需提交符合性声明,声明产品必须符合联盟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TR EAEU 051/2011)的要求。接受强制性检查评估的产品清单具体包括禽肉(含可食用内脏)、禽类脂肪、禽肉罐头、禽肉香肠、禽类来源胶原蛋白和明胶、加工禽肉制品(加工方式包括风干、腌制、水煮等)等8大类产品。

该提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2月21日。

草案

附件:项目清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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