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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阅读:6765次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鉴于婴幼儿配方液态奶(以下称液态婴配)较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高,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液态婴配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拟将液态婴配纳入注册管理,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2月19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修正草案.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 修正草案的说明.pdf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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