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越南海关发布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控制的公告,要求如下:
(1)以企业申报为基础,加强对有海关备案凭证的企业申报食品项目的查验控制,根据食品安全检验最终结果通知食品是否可以通关。
(2)当对申报存疑但又没有足够依据判定进口食品品种的产品,应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检验机构进行协调。
(3)当对产品质量、保质期、原产地等信息的符合性存疑时,应进行实物检查(针对尚未通关的货物)或制止货物通关(针对已通关的货物),对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检查、核实和处理。
越南海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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