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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1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阅读:2876次

2024年第78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8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0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江门市福茂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展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应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清城区易发商行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高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宫廷梅肉(水果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湛江市赤坎区百园市场陈银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小明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虾(对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珠海市湛记水鱼批发行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汕头市金平区世纪明辉百货商场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韶关市汇旺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葱(红头葱),噻虫嗪及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中山市黄圃镇得华食品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荣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腊肠(广式一级腊肠)(鲜虾风味),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尾旺上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话梅(凉果类),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江门市蓬江区沙仔尾强仔记腊肠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泰裕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腊肠(大众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西区昌盛腊味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誉福隆肉类制品厂生产的猪肉大豆蛋白肠,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益华国际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陈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10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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