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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修订食用油脂和鱼油进口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02    阅读:631次

2024年7月30日,泰国卫生部通过第206期政府公报发布37743号和37744号公告,修订食用油脂和鱼油进口要求。进口要求内容如下:

(1)进口食用油脂产品时,进口商必须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符合性证明文件。具体涉及原料信息(原料来源动植物的通用名称和学名)、生产工艺、脂肪酸成分分析结果报告(至少检测2个不同生产批次的样品)、产品化学和物理特性分析结果报告(至少检测2个不同生产批次的样品,报告应包含皂化值、酸价、碘值、不皂化物含量等指标)。

(2)进口鱼油时,进口商应通过电子系统提交符合性证明文件,具体包括原料鱼类的捕捞地点和捕捞时间(季节)证明、脂肪酸成分分析结果报告(至少检测2个不同生产批次的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等。

上述两则公告自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37743公告

3774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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