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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2024版征求意见稿修订变化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05    阅读:1332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2024年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版(GB 22570-2014)对比,其内容变化汇总如下。

一、范围

修改了辅食营养补充品的适用范围,扩展了适宜人群,包含了60月龄至72月龄儿童。

二、术语与定义

术语名称现行 GB 22570-20142024年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内容
辅食
删除“辅食”定义
辅食营养补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
“…,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食品原料,”
辅食营养补充食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且食物基质可提供部分优质蛋白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加或不加其他食品原料制成的…,且食物基质提供优质蛋白质”。
辅食营养素补充片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片状辅食营养补充品,易碎或易分散。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加或不加其他食品原料制成的片状辅食营养补充品,易碎或易分散。
辅食营养素撒剂
“由多种微量营养素混合成的粉状或颗粒状辅食营养补充品,可不含食物基质。”“由多种微量营养素制成的粉状或颗粒状辅食营养补充品,含或不含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三、技术要求

产品类型/技术要求2024年征求意见稿中部分修改内容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针对“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和“辅食营养素撒剂”两类产品,增加了“每日份(次)产品应为独立计量小包装”。
新增“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和“辅食营养素撒剂”三类辅食营养补充品食用方法要求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应保证婴幼儿和儿童的安全,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和儿童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新增:“不应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感官要求在“滋味、气味”要求中增加“无异味(如哈喇味)”。
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指标

修订每日份含量的适宜人群年龄段范围为“6月龄~36月龄食用”;调整了每日份辅食营养补充品中营养素的范围值。

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微生物限量增加“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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