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新加坡修订关于加工企业出口额外加工肉类和蛋制品的程序要求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4-11-22    阅读:31次

2024年11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公告,SFA已审查了经认可的海外加工企业出口额外加工肉类和蛋制品的程序。此次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1)SFA将从基于产品的审批转变为基于商品形式以及拟出口加工产品的商品种类。

(2)经SFA批准与目前批准出口形式和商品种类相同的额外加工肉类和蛋制品,无需再提交申请。

(3)健康证书中对列出单个产品要求暂无变化,但SFA要求在出口单个产品旁标注商品形式(如是否经过热处理的加工等)。

(4)将家禽的定义扩展到鸡、火鸡、鸭、鹅、鹌鹑、乳鸽、珍珠鸡和野鸡。

上述修订后的程序要求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原文链接


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或“广东省WTO/TBT中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