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完成了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覆盖城市乡村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领域,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酒类、调味品和乳制品9大类食品。共抽检食品565批次,合格样品528批次,合格率为93.46%。其中:
休闲食品抽检40批次,合格样品35批次,样品合格率为87.5%,不合格样品5批次。
肉及肉制品抽检180批次,合格样品16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88.89%,不合格样品20批次。
粮食及粮食制品抽检20批次,合格样品18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0%,2个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1个批次正在复检。
蔬菜及其制品抽检30批次,合格样品28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3.34%,不合格样品2批次。
调味品抽检60批次,合格样品57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不合格样品3批次。
酒类抽检135批次,合格样品13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6.3%,不合格样品5批次。
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抽检36批次,合格样品3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
速冻食品抽检40批次,合格样品40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
乳制品抽检24批次,合格样品24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检中发现的37批次不合格食品,除1批次复检以外,现予公布其他36批次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对复检的1个批次样品,如发现仍不合格,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并依程序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附件:2015年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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