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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制定肉类和肉类产品中食品添加剂限量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05-15    阅读:1014次

2023年5月3日,阿根廷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秘书处和卫生质量秘书处发布第13/2023号联合决议,删除《食品法典》第284条,增补第323条第2款的内容。并于2023年5月8日发表在官方公报上。其中涉及肉类和肉类产品中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限量设定,部分内容如下:

食品添加剂名称

最大允许限量(g/100g)

乳酸钠

3.5

乳酸钾

3

生育酚,D-α

0.03

姜黄或姜黄素

0.002

卡明胶

0.01

胡萝卜素

0.002

辣椒精

0.001

山梨醇

2

烟酸

0.01

乳酸钠

3.5

乳酸钾

3

纳他霉素

0.002

硝酸钠

0.03

硝酸钾

0.03

二乙酸钠

0.1


第13/2023号联合决议.pdf

附件.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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