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八月二十四日起禁止东京、福岛、等10个(都)县的水产品进口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环境卫生署    发布日期:2023-08-23    阅读:2452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八月二十二日公布,因应日本政府排放福岛核污水计划,行政长官已指示环境及生态局及相关部门启动进口管制措施,保障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市民的健康。

特区政府会由八月二十四日起,禁止源自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潟、长野和埼玉10(都)县的水产品进口本港,包括所有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品、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相关的《食物安全命令》将于明日(八月二十三日)刊登宪报。

除了禁止相关(都)县水产品进口外,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亦会于进口层面做好把关工作,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双重保障日本进口食品安全,六月中起已经全面提升就日本进口食品的检测范围,检测所有由日本进口的水产品及加强检测其相关的加工食品。

与此同时,二〇一一年福岛核电事故后,就福岛、千叶、栃木、茨城和群马五县的若干食品实施的进口管制措施将会维持,即是禁止源自福岛县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奶类饮品及奶粉入口。源自福岛县附近四个县(即茨城、栃木、千叶及群马)的这些食品,则必须有由日本主管当局发出的辐射证明书及出口商证明书,才可进口。至于所有源自上述五个县的冷冻或冷藏野味、肉类和家禽、禽蛋须附有由日本主管当局所签发的辐射证明书,证明有关食物的辐射水平没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指引限值,否则亦禁止输入本港。

为了让市民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最新安全资讯有更好掌握,环境及生态局会每个工作天发布新闻公告,公布有关日本进口食品样本的辐射检测结果,以及本港水域的环境辐射水平及本地渔获的辐射水平。食安中心、渔农自然护理署及香港天文台亦会在各自网页公布有关检测结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会继续与日本食品进口业界和餐饮业界,以及日本当局保持沟通,并会密切监察日本进口食品和福岛核电站排放核污水的最新情况,确保本港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原文链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