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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实施婴儿配方奶粉召回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10-12    阅读:887次

2023年9月2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第2023-21432号公告,拟实施婴儿配方奶粉召回要求根据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107.200-21 CFR 107.280 的法规要求,婴儿配方奶粉的生产企业和实施召回的企业应做到如下:

  1. 评估婴儿配方奶粉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2. 制定书面召回策略;

  3. 及时通知每个受影响的直接客户(顾客),并向相应的FDA地区办公室提供相关文件的副本。

  4. 如被召回的配方奶粉对人类健康有风险,实施召回的企业必须要求所有售卖方发布召回通知,并向FDA提供通知副本。

  5. 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将召回情况通知相应的FDA地区办公室,在14日内向FDA地区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6. 至少每14天提交一次书面状态报告,直至召回终止。召回终止前,召回公司需向相应的FDA地区办事处提交终止召回的建议,并等待FDA的书面同意。

  7. 为便于确定被召回产品的位置,召回公司必须在婴儿配方奶粉保质期到期后至少保存1年的分销记录。

该公告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2023-2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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