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修订动物源性食品加工企业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5-16 阅读:1219次
2024年4月16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2024-07996号公告,拟更新动物源性食品加工企业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肉类、禽肉、野味和兔肉生产加工企业应保存生产记录等关键信息,并按要求通过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向FSIS提交相关信息。例如,禽肉加工企业应在每批次产品生产过程中填写6510-7号FSIS表格,并在生产结束后向FSIS提交。
(2)FSIS将根据企业提交信息开展官方检查活动、制定官方抽样计划、编制年度报告和预算,同时FSIS也会向美国农业部下属相关机构如动植物检疫局(APHIS)、农业销售服务局(AMS)等通报相关肉类企业的信息和数据。
该公告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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