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2024版征求意见稿修订变化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05 阅读:1330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2024年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版(GB 22570-2014)对比,其内容变化汇总如下。
一、范围
修改了辅食营养补充品的适用范围,扩展了适宜人群,包含了60月龄至72月龄儿童。
二、术语与定义
术语名称 | 现行 GB 22570-2014 | 2024年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内容 |
---|---|---|
辅食 | 删除“辅食”定义。 | |
辅食营养补充品 | “…,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 | “…,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食品原料,” |
辅食营养补充食品 | “…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且食物基质可提供部分优质蛋白质”。 | “…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加或不加其他食品原料制成的…,且食物基质提供优质蛋白质”。 |
辅食营养素补充片 | “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片状辅食营养补充品,易碎或易分散。” | “以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中的一种或以上为食物基质,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加或不加其他食品原料制成的片状辅食营养补充品,易碎或易分散。” |
辅食营养素撒剂 | “由多种微量营养素混合成的粉状或颗粒状辅食营养补充品,可不含食物基质。” | “由多种微量营养素制成的粉状或颗粒状辅食营养补充品,含或不含大豆、大豆蛋白制品、乳类、乳蛋白制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
三、技术要求
产品类型/技术要求 | 2024年征求意见稿中部分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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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 | 针对“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和“辅食营养素撒剂”两类产品,增加了“每日份(次)产品应为独立计量小包装”。 |
新增“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和“辅食营养素撒剂”三类辅食营养补充品食用方法要求 | |
原料要求 | 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应保证婴幼儿和儿童的安全,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和儿童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
新增:“不应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不应使用氢化油脂”“不应使用经辐照处理过的原料” | |
感官要求 | 在“滋味、气味”要求中增加“无异味(如哈喇味)”。 |
必需成分、可选择成分指标 | 修订每日份含量的适宜人群年龄段范围为“6月龄~36月龄食用”;调整了每日份辅食营养补充品中营养素的范围值。 |
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 |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
微生物限量 | 增加“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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