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拟制订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技术法规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27 阅读:734次
2024年8月21日,沙特阿拉伯卫生部发布通告,拟制订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技术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为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6-12月和12-36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出生至12个月)。
(2)产品的一般要求。
(a)所有成分和添加剂不得含麸质;
(b)所有成分必须符合天然质量要求,如颜色、气味和风味;
(c)产品不得有杂质和缺陷。
(3)产品营养成分要求,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添加剂和污染物等含量要求。其中,添加剂最大含量要求可见下表。
添加剂及污染物 | 设定的最大含量要求 |
乙基香兰素 | 50mg/100ml |
香草醛 | 50mg/100ml |
三聚氰胺 | 1mg/kg |
(4)产品包装要求。
该通告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9月21日。
沙特-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技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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