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制订供人类食用的复合乳制品特性和质量技术法规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9-04 阅读:672次
2024年8月28日,巴西农业、畜牧业和供应部通过政府公报发布SDA/MAPANo1170号决议,制订供人类食用的复合乳制品特性和质量技术法规。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范围定义和分类。复合乳制品指来源于牛奶或其衍生产品,添加或不添加非乳成分的产品。
(2)原辅料使用要求。未添加非乳成分的复合乳制品中应仅含有乳来源成分;添加非乳成分(如糖、蜂蜜、鸡蛋、咖啡、调味料等)的复合乳制品中乳成分含量不应低于50%。
(3)产品感官和品质要求。未添加非乳成分的固态复合乳制品中乳蛋白含量不应低于13%、液态产品不应低于1.9%;添加非乳成分的固态复合乳制品中乳蛋白含量不应低于9%、液态产品中不应低于1.3%等。
(4)微生物卫生标准。如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大肠杆菌。
(5)产品标签规定。产品销售名称中应体现赋予产品显着特征的非乳成分名称或信息,添加植物脂肪的产品应在标签上注明“添加植物脂肪”的提示语等。
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一篇]印度拟制订乳制品中纳他霉素的最大残留限量
[下一篇]美国发布新版肉类养殖环境标签指南
相关资讯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