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HKG/47
2022-04-11
22-2931
2022-04-11
22-293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5
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 |
3. | 覆盖的产品: 商业用活体仓鼠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暂停向中国香港进行活体仓鼠商业进口的通知。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研究发现,中国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仓鼠有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毒测序,发现之前向中国香港进口的仓鼠会导致人类感染。为预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暂停进口活体啮齿动物和兔类动物的商业进口。该项紧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仅要求暂停活体仓鼠的商业进口。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2年4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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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究发现,中国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仓鼠有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毒测序,发现之前向中国香港进口的仓鼠会导致人类感染。为预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暂停进口活体啮齿动物和兔类动物的商业进口。该项紧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仅要求暂停活体仓鼠的商业进口。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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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研究发现,中国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仓鼠有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毒测序,发现之前向中国香港进口的仓鼠会导致人类感染。为预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暂停进口活体啮齿动物和兔类动物的商业进口。该项紧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仅要求暂停活体仓鼠的商业进口。 |
5
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 |
3. | 覆盖的产品: 商业用活体仓鼠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关于暂停向中国香港进行活体仓鼠商业进口的通知。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研究发现,中国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仓鼠有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毒测序,发现之前向中国香港进口的仓鼠会导致人类感染。为预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暂停进口活体啮齿动物和兔类动物的商业进口。该项紧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仅要求暂停活体仓鼠的商业进口。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依据第6节规定,该项紧急措施旨在在新冠疫情期间保护中国香港的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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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X]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2年4月1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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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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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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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4/11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关于暂停向中国香港进行活体仓鼠商业进口的通知。 |
内容简述:
研究发现,中国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仓鼠有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毒测序,发现之前向中国香港进口的仓鼠会导致人类感染。为预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暂停进口活体啮齿动物和兔类动物的商业进口。该项紧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仅要求暂停活体仓鼠的商业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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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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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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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中国香港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04-11如下信息: |
研究发现,中国香港大量新冠感染病例同感染SARS-CoV-2的仓鼠有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病毒测序,发现之前向中国香港进口的仓鼠会导致人类感染。为预防疫情,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暂停进口活体啮齿动物和兔类动物的商业进口。该项紧急措施于2022年4月1日进行调整,调整后仅要求暂停活体仓鼠的商业进口。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渔农自然护理署进出口科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5层传真:+(852) 2375 3563 电子邮箱:icsenquiry@afc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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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HKG47.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0411/HKG4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