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606
2022-12-14
22-9296
2022-12-14
22-929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
3. | 覆盖的产品: 肉类和可食用肉类内脏(HS编码:02);谷物(HS编码:1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正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三和附件五的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涉及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页数:4+附件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批准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旧用途可能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典委对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103)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detail/en/?p_id=103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亚胺硫磷未在欧盟获得批准。欧洲食品安全局公布了一份关于审查亚胺硫磷现有最大残留量(MRLs)的合理意见。基于上述情况,应对(EC)第396/2005号法规作出相应修订。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EC)第396/2005号法规,规定了动植物源食品和饲料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了欧盟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条的规定,对亚胺硫磷现有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审查的合理意见。《2022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7):7448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2.7448 欧洲食品安全局;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活性物质亚胺硫磷的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结论,《2021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9(3):6237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1.6237(英文版)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2月 拟公布日期: 2023年4月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应自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后实施。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12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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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批准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旧用途可能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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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批准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旧用途可能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1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 |
3. | 覆盖的产品: 肉类和可食用肉类内脏(HS编码:02);谷物(HS编码:10)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正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三和附件五的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涉及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页数:4+附件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批准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旧用途可能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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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典委对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103)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detail/en/?p_id=103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亚胺硫磷未在欧盟获得批准。欧洲食品安全局公布了一份关于审查亚胺硫磷现有最大残留量(MRLs)的合理意见。基于上述情况,应对(EC)第396/2005号法规作出相应修订。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EC)第396/2005号法规,规定了动植物源食品和饲料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了欧盟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条的规定,对亚胺硫磷现有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审查的合理意见。《2022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20(7):7448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2.7448 欧洲食品安全局;欧洲食品安全局对活性物质亚胺硫磷的农药风险评估的同行审查结论,《2021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公报》;19(3):6237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1.6237(英文版) |
11. |
拟批准日期:
2023年2月 拟公布日期: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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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规应自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后实施。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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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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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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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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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14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正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三和附件五的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该法规草案涉及某些产品内部或表面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
内容简述:
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批准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旧用途可能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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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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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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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2-12-14如下信息: |
拟议法规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亚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降低了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了欧盟不再批准的旧用途之后,设定了降低后的最大残留限量,而这些旧用途可能不排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A4组——多边国际关系 地址: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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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文:[{"filename":"EU606.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21214/EU60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