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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OR/501/Add.2
2023-03-3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添加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寄主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动植物检疫局(APQA)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结果,将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PSTVd)的寄主植物列为韩国禁止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
将禁止从指定地区或国家进口于2023年5月14日及之后装运的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装有播种用种子、新鲜茎叶以及寄主植物的地下鲜活部分的货物。关于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止寄主植物和地区/国家信息详见附件1(英文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0_e.pdf
-    将矮牵牛(Petunia spp.)和树番茄(Solanum betaceum)列入限制地区或国家的禁止寄主名单。
-    对于来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分布的禁止地区或国家的寄主植物,允许在以下条件下进口:
o    允许进口的条件是(1)或(2):
(1)    证明出口种子产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根据ISPM第4号或第10号的规定,通过建立和保持无有害生物状态,在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生产种子。”
(2)    通过出口前的PCR检测,证明出口种子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出口前对种子进行了PCR检测,未发现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o    或每批货物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单独的“PCR检验证书”(英文版,见附件2,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1_e.pdf)。接受公共检测机构和NPPO授权的实验室(教育机构、商业检测实验室或种业实验室等)的PCR检测结果。
*如果随附PCR检测证书,则需要出口国NPPO出具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的授权书副本和PCR检测的电泳报告。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5月30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 94 Dasom2-ro, Government Complex-Sejong, Sejong-si,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1 2080/2081 传真: +(82 44) 868 0449 电子邮箱: wtoagri@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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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动植物检疫局(APQA)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结果,将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PSTVd)的寄主植物列为韩国禁止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
将禁止从指定地区或国家进口于2023年5月14日及之后装运的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装有播种用种子、新鲜茎叶以及寄主植物的地下鲜活部分的货物。关于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止寄主植物和地区/国家信息详见附件1(英文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0_e.pdf
-    将矮牵牛(Petunia spp.)和树番茄(Solanum betaceum)列入限制地区或国家的禁止寄主名单。
-    对于来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分布的禁止地区或国家的寄主植物,允许在以下条件下进口:
o    允许进口的条件是(1)或(2):
(1)    证明出口种子产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根据ISPM第4号或第10号的规定,通过建立和保持无有害生物状态,在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生产种子。”
(2)    通过出口前的PCR检测,证明出口种子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出口前对种子进行了PCR检测,未发现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o    或每批货物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单独的“PCR检验证书”(英文版,见附件2,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1_e.pdf)。接受公共检测机构和NPPO授权的实验室(教育机构、商业检测实验室或种业实验室等)的PCR检测结果。
*如果随附PCR检测证书,则需要出口国NPPO出具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的授权书副本和PCR检测的电泳报告。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 94 Dasom2-ro, Government Complex-Sejong, Sejong-si,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1 2080/2081 传真: +(82 44) 868 0449 电子邮箱: wtoagri@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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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动植物检疫局(APQA)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结果,将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PSTVd)的寄主植物列为韩国禁止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
将禁止从指定地区或国家进口于2023年5月14日及之后装运的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装有播种用种子、新鲜茎叶以及寄主植物的地下鲜活部分的货物。关于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止寄主植物和地区/国家信息详见附件1(英文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0_e.pdf
-    将矮牵牛(Petunia spp.)和树番茄(Solanum betaceum)列入限制地区或国家的禁止寄主名单。
-    对于来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分布的禁止地区或国家的寄主植物,允许在以下条件下进口:
o    允许进口的条件是(1)或(2):
(1)    证明出口种子产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根据ISPM第4号或第10号的规定,通过建立和保持无有害生物状态,在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生产种子。”
(2)    通过出口前的PCR检测,证明出口种子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出口前对种子进行了PCR检测,未发现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o    或每批货物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单独的“PCR检验证书”(英文版,见附件2,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1_e.pdf)。接受公共检测机构和NPPO授权的实验室(教育机构、商业检测实验室或种业实验室等)的PCR检测结果。
*如果随附PCR检测证书,则需要出口国NPPO出具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的授权书副本和PCR检测的电泳报告。
 

2
1. 通报成员:韩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添加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寄主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动植物检疫局(APQA)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结果,将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PSTVd)的寄主植物列为韩国禁止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
将禁止从指定地区或国家进口于2023年5月14日及之后装运的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装有播种用种子、新鲜茎叶以及寄主植物的地下鲜活部分的货物。关于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止寄主植物和地区/国家信息详见附件1(英文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0_e.pdf
-    将矮牵牛(Petunia spp.)和树番茄(Solanum betaceum)列入限制地区或国家的禁止寄主名单。
-    对于来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分布的禁止地区或国家的寄主植物,允许在以下条件下进口:
o    允许进口的条件是(1)或(2):
(1)    证明出口种子产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根据ISPM第4号或第10号的规定,通过建立和保持无有害生物状态,在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生产种子。”
(2)    通过出口前的PCR检测,证明出口种子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出口前对种子进行了PCR检测,未发现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o    或每批货物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单独的“PCR检验证书”(英文版,见附件2,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1_e.pdf)。接受公共检测机构和NPPO授权的实验室(教育机构、商业检测实验室或种业实验室等)的PCR检测结果。
*如果随附PCR检测证书,则需要出口国NPPO出具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的授权书副本和PCR检测的电泳报告。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3年5月30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 94 Dasom2-ro, Government Complex-Sejong, Sejong-si,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1 2080/2081 传真: +(82 44) 868 0449 电子邮箱: wtoagri@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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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3/31 0:00:00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添加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寄主
内容简述:


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动植物检疫局(APQA)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结果,将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PSTVd)的寄主植物列为韩国禁止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
将禁止从指定地区或国家进口于2023年5月14日及之后装运的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装有播种用种子、新鲜茎叶以及寄主植物的地下鲜活部分的货物。关于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止寄主植物和地区/国家信息详见附件1(英文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0_e.pdf
-    将矮牵牛(Petunia spp.)和树番茄(Solanum betaceum)列入限制地区或国家的禁止寄主名单。
-    对于来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分布的禁止地区或国家的寄主植物,允许在以下条件下进口:
o    允许进口的条件是(1)或(2):
(1)    证明出口种子产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根据ISPM第4号或第10号的规定,通过建立和保持无有害生物状态,在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生产种子。”
(2)    通过出口前的PCR检测,证明出口种子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出口前对种子进行了PCR检测,未发现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o    或每批货物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单独的“PCR检验证书”(英文版,见附件2,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1_e.pdf)。接受公共检测机构和NPPO授权的实验室(教育机构、商业检测实验室或种业实验室等)的PCR检测结果。
*如果随附PCR检测证书,则需要出口国NPPO出具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的授权书副本和PCR检测的电泳报告。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 94 Dasom2-ro, Government Complex-Sejong, Sejong-si,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1 2080/2081 传真: +(82 44) 868 0449 电子邮箱: wtoagri@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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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韩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3-03-31如下信息:


韩国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动植物检疫局(APQA)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结果,将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PSTVd)的寄主植物列为韩国禁止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之一。
将禁止从指定地区或国家进口于2023年5月14日及之后装运的附有植物检疫证书的装有播种用种子、新鲜茎叶以及寄主植物的地下鲜活部分的货物。关于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禁止寄主植物和地区/国家信息详见附件1(英文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0_e.pdf
-    将矮牵牛(Petunia spp.)和树番茄(Solanum betaceum)列入限制地区或国家的禁止寄主名单。
-    对于来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分布的禁止地区或国家的寄主植物,允许在以下条件下进口:
o    允许进口的条件是(1)或(2):
(1)    证明出口种子产自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根据ISPM第4号或第10号的规定,通过建立和保持无有害生物状态,在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的非疫区、非疫场所或非疫生产地生产种子。”
(2)    通过出口前的PCR检测,证明出口种子不含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每批货物必须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并附有以下附加声明:
“出口前对种子进行了PCR检测,未发现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
o    或每批货物应附有植物检疫证书和单独的“PCR检验证书”(英文版,见附件2,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KOR/23_8524_01_e.pdf)。接受公共检测机构和NPPO授权的实验室(教育机构、商业检测实验室或种业实验室等)的PCR检测结果。
*如果随附PCR检测证书,则需要出口国NPPO出具的检测机构或实验室的授权书副本和PCR检测的电泳报告。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MAFRA) 94 Dasom2-ro, Government Complex-Sejong, Sejong-si, 30110, Republic of Korea 电话: +(82 44) 201 2080/2081 传真: +(82 44) 868 0449 电子邮箱: wtoagri@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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