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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费者厅修改《食品标识标准》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1-18    阅读:1134次

2021年1月15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食表第4号通知文件,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3条第1项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新指定“亚硫酸氢铵”、“DL-酒石酸钾”、“L-酒石酸钾”等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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