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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即食水产品的原产地标识标准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07-10    阅读:52次

2025年6月30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F2025L00751号公告,即澳大利亚消费者法—即食水产品原产地标识标准(2025年)。相关内容如下:

(1)食品、水产品、水产制品等的定义。

(2)即食水产品的标签要求,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供以下信息:

   (a)在澳大利亚捕获的水产品,产品名称应有“Australian”;如果使用缩写“A”替代时,则在附加信息需明确表明为“Australian”或“在澳大利亚获”。

   (b)在澳大利亚境外捕获的水产品,产品名称应有“import”;如果使用缩写“I”替代时,则在附加信息需明确表明为“imported”或“在澳大利亚境外收获”。

    (c)上述两种原料都有时,产品名称应有“mixed”字样;如果使用缩写“M”替代时,则在附加信息需明确表明为“mixed”或“含有在澳大利亚捕获和在澳大利亚境外捕获水产品”等。

上述标准将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


F2025L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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